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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华江苏东台风电场200兆瓦风电特许权项目创新升级、改造延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8-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特委托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开展“国华江苏东台风电场200兆瓦风电特许权项目创新升级、改造延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和有关规定,现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供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国华江苏东台风电场200兆瓦风电特许权项目创新升级、改造延役工程。

工程位于江苏省盐城东台市弶港镇以东陆域区域,本次拆除江苏东台风电场200MW风电特许权项目的所有134台1.5MW机组,并选择37个合适的机位作为本次创新升级、改造延役工程的风机机位点(安装12台单机容量5.0MW风电机组、25台单机容量5.6MW风电机组),装机容量200MW保持不变。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www.hdec.com/cn/international.aspx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联系人:江工

电话:0571-56624509;邮箱:1060694198@qq.com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范围以可能受到项目实施影响的周边邻近地区的居民及企事业单位为主。征求意见的内容为项目建设和运营期的环境保护方面意见和建议,即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公示期间,公众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联系人。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的公示时间段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公众可在公示期间内提出相关意见。

七、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国华(东台)风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18862028973        邮箱:20022313@ceic.com

附件:国华江苏东台风电场200兆瓦风电特许场项目创新升级、改造延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建设单位:国华(东台)风电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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